本网讯 7月21日晚01时57分许,在凯里市小十字步行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上两人受轻微伤。通过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调查监控发现,这起事故都是因为出租车驾驶员在行驶的过程中“随意”变道造成的。
经调查得知,事故发生时,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这时前方有路人招手示意叫出租车,正在超车道行驶的一辆出租车在没有打转弯灯的情况下突然变道,导致后方的二轮摩托车避让不及,迎头撞了上去,摩托车上的两人被撞翻在地。接到报警后,凯里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事故发生后,出租车驾驶员第一时间把伤者送往医院治疗,事发现场一名目击者向交警讲述了事情经过。所幸的是,摩托车上的两人只是受轻微伤,正在医院治疗中。
经过现场勘查,交警认定出租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机动车正常的行驶肇事,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摩托车驾驶员与乘客没有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过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摩托车驾驶员与乘客无责任。交警提示:当车辆准备起步、变更车道、转弯时一定要提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行驶情况和及时开启转向灯,以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杨晓涓 黄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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