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凯里市法院集中力量到旁海镇顺利强制执行一起腾房案件。
凯里某银行旁海营业所搬到新址办公后,其位于旁海镇朝阳街的原办公用房无人维护管理。2013年3月,该营业所职员将原办公用房无偿提供给张某管理使用,双方签订有《住房协议书》。张某、杨某兰夫妇接管房屋进行简单整理后,用于经营老木生意。2015年8月,凯里某银行根据工作要求,书面通知张某在20日内返还房屋。因张某夫妇没有搬离房屋,凯里某银行于2017年8月向凯里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张某夫妇搬离房屋并恢复房屋原状。经凯里市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夫妇在30日内搬离涉案房屋。判决生效后,张某夫妇未履行义务,凯里某银行向凯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凯里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次通知张某夫妇限期搬离房屋,张某夫妇却以凯里某银行未满足其“搬家费”“挂红费”等(起初主张68万元,后来减少为38万元)无理请求为由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为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和司法权威,考虑到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以及需要腾退的物品较多等因素,凯里市法院决定集中力量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执行当日上午9时,凯里市法院集中30余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顾祥先的率领下驱车前往旁海进行强制执行。10时30分,凯里市法院干警到达执行现场,警戒组、思想工作组、实施组等执行小组各司其职,迅速开展工作。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的物品逐件进行清点登记后,安排搬运工将物品搬上卡车运往指定地点放置。经过6个多小时有条不紊地工作,凯里市法院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本次执行,凯里市法院腾空房屋两层共10间,面积共110余平方米,腾运房内物品6车,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海镇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到现场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对重大疑难案件,凯里市法院将进行集体会诊后集中力量每月定期开展执行,助推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粟周萍)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