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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表、乱收费!凯里重拳整治出租车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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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1 10:30:4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春节长假期间,凯里部分出租汽车存在不使用计价器、乱收费、拒载等行为。一直以来,出租车拒载、议价、不打表、强行拼客等乱象备受市民诟病。针对上述乱象,凯里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人员对出租汽车违规营运进行大力整治。




进行检查登记
 

  据了解,凯里市运管局自2月15日起,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将重点在凯里市各出行密集区域巡回检查,并加强排查力度,对出租汽车明码标价及计价器使用集中检查,现场询问乘客始发点和收费情况,一经发现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坚决进行严厉处罚。对于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出租车,相关执法部门将会从重从严予以处罚。




开展出租车服务行为检查
 

  自2月15日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凯里市运管局共出动2辆执法车26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共查140台次出租汽车,查处非法营运2起,违法违章26起。(蔡江兰 潘文华 摄影报道)




询问乘客是否遇到违规行为



要求出示从业资格证
 

  从运管部门获悉,在《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中,在第五章<运营服务>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中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人在运营服务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四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行业标准、恪守职业道德、文明礼貌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辱骂、殴打、敲诈勒索乘客;

  (二)以欺行霸市、强拉强运等方式扰乱城市公共交通秩序;

  (三)故意利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堵塞交通;

  (四)聚众滋事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第四十一条 公共汽车驾驶人在运营服务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食物;

  (二)不得在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三)进出站点时及时报清线路站名、编号和走向,提示安全注意事项;

  (四)按照规定线路运营,不得追抢、中途调头、到站不停、滞站揽客、站外上下乘客、中途甩客;

  (五)因故中断运营的,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同线路车辆;

  (六)依次进站、规范停靠;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八)城市公共交通的其他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

  第四十二条 出租汽车驾驶人在运营服务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食物;

  (二)不得在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三)载客后关闭空车标志,不得甩客;

  (四)待租时启用空车标志,不得拒载;

  (五)确需暂停运营服务时启用暂停服务标志;

  (六)选择合理的线路或者按照乘客要求的线路行驶,不得故意绕行;

  (七)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揽他人合乘;

  (八)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

  (九)在专用点候客的,规范停靠、按序载客,在临时停靠站点不得滞站揽客;

  (十)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十一)城市公共交通的其他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

  市民以及外来的游客们在乘坐出租车时,如遇到涨价、加价、拒载、不打计价器、甩客等违规行为,一定要记下车牌号,并留存好诸如录音、摄像等证据,拨打运管部门投诉电话监进行0855-8501573投诉,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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