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凯里市社会救助体系,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等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6号)文件精神,结合凯里市实情,严格执行《救助办法》。
凯里市严格按照《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进行审核审批,凡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本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提出救助申请,经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公示后,无异议的,报送到市民政局审批。
2017年,凯里市共实施临时救助7600人/次1155.93万元,其中因灾救助10人/次4.14万元,因病致困生活救助40人/次16.63万元,因教育救助30人/次6.3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7320人/次1098.00万元,凯里市圆满完成了临时救助工作。(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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