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二商场周边占道经营行为的
通 告
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医院路口至金玉市场、清平北路、金桥路、商场街至老猫洞、电厂新村至蚂蝗冲、西门仓库至良农市场路段占道经营、占道停车进行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7年6月17日起,以上路段临街门店、商场的经营户不得超门面设摊,各流动摊贩必须进入城区各农贸市场经营。蔬莱批发、农民自产自销经营户全部进入黔东南银田农产品物流园内经营。
二、对原金桥路、清平北路、市医院至鸟山、蚂蟥冲、环城北路苗都市场路段全线的停车线全部取缔,所有车辆进入苗都市场旁华恺临时停车场内停放。
三、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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