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凯里市烟草专卖局,在凯里市宁波路33号一门面查获一批假冒卷烟和白酒。
该门面字号名称为:凯里市壹角利烟酒行,位于凯里市宁波路33号, 个体工商户。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亮明身份后,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发现该门面背后有两个储藏室,一储藏室的墙壁夹层存放中华(软)烟11条、中华(硬)烟30条、贵烟(福)7条,共48条,标值2.5万元,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结论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另一储藏室存放贵州茅台酒9瓶、贵州习酒51瓶、红花郎酒1瓶、剑南春酒4瓶,共65瓶,标值2.5万元,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鉴定,结论为:上述白酒使用的注册商标与“郎”、“贵州茅台”、“习”、“剑南春”注册商标一致,但不是该注册商标持有人生产,侵犯了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了上述卷烟和白酒。
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罗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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