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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司镇:“12+2”——让贫困识别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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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1-22 14:51:3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政府早就应该出台‘12+2’这样的标准,我们在评议贫困户时就不那么难了。”新民村党总支部书记田如周“拿”到“12+2”标准后高兴地说,“现在有了这个标准,我就不怕了,如果再有群众因没被评为贫困户不服来反映,我就拿这个给他看。”

  近年来,在国家提出大扶贫、精准扶贫的战略部局下,如何推进精准扶贫,减少贫困存量,就是需要对是否系贫困户进行准确地识别。但由于标准无法量化,评议方式单一,造成精准识别存在“不精、不准”现象发生,部分群众也对精准识别工作有意见。

  如何破解这难题,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呢?近日,贵州省凯里市下司镇通过组织三次召开村居干部和驻村工作组会议,先将各村组“不好评”的现象收集汇总,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将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成标准,再召开人大代表会议进行审议,结合镇村实际,出台了下司镇贫困户识别评议的“12+2”标准,列出了12条正面的符合标准和2条负面的不符合标准。

  “12+2”标准具体为:凡符合下列12条之一的,可列为贫困户。一是家庭成员中只有1个主要劳动力,其他成员有痴呆、残疾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家庭;二是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子女未满18周岁,经济条件差的家庭;三是家庭成员全部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种植大户除外),家中无机动车(客运车、货运车),子女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家庭;四是家庭成员中有1人以上患大病,住院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以上(以合医报销票据为准)家庭;五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承担抚养义务的准孤儿家庭;六是无子或儿子死亡,女儿外嫁,无人照顾,经济条件差的家庭;七是家有住房,但因意外事故致病、致残、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不济的家庭;八是单亲家庭,子女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家庭;九是家有二儿,子女分家,本人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家庭;十是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子女就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家庭;十一是有子女,但因子女违法犯罪致残或入狱,无经济来源的家庭;十二是失地80%(以土地承包证为准)以上,家中没有客运车、货运车、没有经商办企业的家庭。这12类农户可以列为贫困户。

  凡有下列2条之一的,不能列为贫困户。一是家中有一名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的家庭;二是有住房保障,又进行违法违章建筑的家庭。

  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该镇“12+2”标准的出台,明确和细化了贫困户出入列标准,完善了评估监督体系,提高了识别精准度,方便各村对照标准评议哪些农户符合,哪些农户不符合,使“不好评、难评”的现象得到有效解决,化解了村组干部的压力,消除了群众与干部之间的误会,重塑了镇、村两级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杨胜乾 张文品)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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