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李浩摄影报道)1月17日下午,在凯里小十字东方大厦门口出现猴戏表演,因为是星期天,行人较多,纷纷驻足观看,场面十分热闹。
“立正,一二一、一二一,”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逗着猴子用两只脚表演走路,神情十分严肃。在一旁观看的小孩则十分兴奋的企图靠近猴子,但都被猴子凶恶的表情所吓了回去,不过任然看得出孩子对猴子的好奇和喜爱。
观看被强行索要小费
表演了索要小费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市民潘先生对记者表达了他的不满。原来,当天下午在现场观看了仅数分钟猴戏的潘先生被收费人员强行索要5元钱,使得潘先生心情十分不高兴。“我才刚刚过来看了两分钟就被一名男子收取5元钱小费,我给他1块他还不干,并且拦住我不准走。”潘先生说。
为了一验真假,当天下午记者到达现场实地体验了一番,确实有类似现象存在。据观察,这个耍猴戏的团伙共有三人,其中一人负责和猴子一起表演,另外有二名男子在现场负责收钱,听口音都不是本地人。
记者到达现场观看约2分钟,就有一名头发花白的男子走了过来,对着记者竖起一个大拇指,说道“祝你新年快乐,心想事成。”并指着手中的5元钞票。
然而记者正准备离开,这位男子揪着记者衣服说, “都是混口饭吃,看了请给钱。”无奈之下,记者掏出1元钱递给这位男子,他表示不同意,最低要5元钱,还拍打着记者手臂,像是警告记者似的,样子十分凶狠。
纠缠不过他,记者随手又递给他5元钱,一共是6元钱,看了几分钟的猴戏。
应当由市民自愿给予
在付给了收费男子6元钱之后,记者退到边上,远远观望着被收费的群众,并采访了他们。
市民黄女士说,“我们都不知道要被收费,才刚刚站起看了两分钟就被收取费用,实在太坑人了。”黄女士说,这个类似大街上表演的东西,给多给少应当在大家自愿的情况下给予,如果强行索要,就太不应该了。
当天在现场观看的李先生说,“我自己平时不喜欢凑热闹,就是因为孩子喜欢看才在那里多看了一会,哪知道就被那些人收取了5元钱费用,我刚开始也是给了一块,但是他始终不肯答应,我又给了4块。”李先生无奈的说。
当天还属张先生最为“硬气,”身高一米八的他看上去有些壮。当收费男子为他索要小费时,他立即准备离开,但是收费男子不肯,经过几番争吵后,这位收费男子让出了一步,说“你给多少就要多少吧。”最后,张先生只给他一块钱便气冲冲走了。
记者随后采访了这位张先生。“这些人收费方式不对,既然是街头表演,费用问题就应该立足于群众自愿的前提下,不能这样强行索要,让大家心情都不好。”张先生说。
1月18日上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凯里市公安局,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第二款中的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凯里市公安局办公室民警还介绍到,如遇强行乞讨或以滋扰他人方式进行乞讨的非法行为,市民可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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