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根据凯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总247期第13号文件精神,由市公安局统一招聘7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坚决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公安事业,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户籍所在地原则性为凯里市城乡为主,复退军人或者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以上(或相当于高中),年龄18-30周岁之间的男性青年优先。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智力良好,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身高165cm以上,视力5.0以上。
二、聘用性质、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特勤队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合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表现良好且愿意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以续聘。
(二)聘用人员月工资3028.2元,其中,个人缴纳“三险”281.82元,国家缴纳“三险”577.79元,生活补贴450元,每人每月实际兑现工资1768.18元。
三、履行的职责及义务
受聘人员必须坚决服从和积极协助公安民警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和义务。
(一)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和处置突发性事件;
(二)协助民警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三)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四)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0日至4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凯里市公安局政工室(凯里市永乐路26号4楼417室)。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书)、退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将妥善保存,概不退还)。
(四)报名结束后,由市公安局统一进行初审,凡初审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联系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凯里市公安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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