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9日晚交警在城区主干道设卡检查,20时20分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临近华福名城路段检查点时突然减速,试图绕开检查,这一异常举动引起民警注意。民警立即上前责令驾驶员停下配合排查,刚靠近一股刺鼻的酒气瞬间刺鼻而来。驾驶员蒋某神色慌张,说话颠三倒四,无法正常配合检查。
经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抽取血样送鉴定机构进一步检验。在核查其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蒋某“前科累累”:2023年11月,他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2024年11月,又因无证、酒驾被查处,被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5日处罚。此次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蒋某懊悔地说,当晚应邀和朋友吃饭,喝了两杯白酒,想着家离得近,便抱着“不会那么巧被查到”的心态骑车回家,没想到刚驶出一会儿不远就被交警拦下。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危害极大。蒋某三次酒驾,屡教不改,既是对自身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安全的漠视。希望所有驾驶员引以为戒,坚决杜绝酒驾,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李天天、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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