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琵琶歌因使用侗族工匠自制的琵琶伴奏而得名,侗语叫“嘎琵琶”,是一种自弹自唱的说唱诗歌艺术,是侗族人民弹奏琵琶时演唱的抒情民歌和叙事长歌的总称。侗族琵琶歌于2006年6月入列贵州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目前,登界村已经有10名侗族琵琶歌师,全村90%的男女老少,都会唱侗族琵琶歌和侗族大歌。
侗族琵琶歌传习所的成立为广大侗族琵琶歌爱好者搭建了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对促进技艺传承、艺术交流与文化传播,助力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天,黎平县侗族阿妹民族传承艺术团负责人吴柳桃率6名队员到场祝贺并赠送匾额。(陆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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