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本村村民死亡,被告人唐某文被死者家属请来做祭祀先生(俗称鬼师),负责做法事,在做法事过程中不慎引发山林火灾,结果受到法律的追究。经贵州省凯里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文有期徒刑一年;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才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0年3月21日,贵州省凯里市凯棠镇某村村民抬一名死者下葬,被告人唐某文负责做法事。在挖坑之前,唐某文没有携带打火机,便安排被告人唐某才用气体打火机点燃纸钱和香,造成山林火灾,过火面积4.4049公顷,其中3.6747公顷为国家公益林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文、唐某才违反森林管理法规,防火意识淡薄,应当明知在下葬过程中需要用火,且案发当天风大天气较为炎热,更应注意用火安全。唐某才协助烧纸钱和香后,二被告人均未尽到注意的义务,引发了山林火灾,过火面积4.4049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过这次火灾事故的案例,也警醒我们唯有提高自身的防火意识,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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