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凯里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审理查明】:
2017 年 12 月,被告人陆某某在微商平台上看见有人发布称“不需要本人到场即可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广告, 陆某某想从中牟利,便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转发该广告,又通过朋友介绍等形式,宣传自己可以代办驾照,不需本人亲自考试。
在两年多的时间内,陆某某共骗取21名被害人交纳保证金、考试费等共计291600元。为拖延时间和继续骗钱,陆某某还在网上找人向被害人发送虚假考试信息,并办理假的机动车驾驶证交给被害人。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找到陆某某退钱,陆某某又以各种理由推脱。
案发时,骗取得来的钱已被陆某某用于个人的生活开销和购买彩票。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合被告人陆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犯罪后的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陆某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并终生跟随驾驶证档案,想通过“捷径”获取驾驶证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亦是不负责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最终只会害人终害己。(谢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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