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气不气?拒载绕道还甩客,凯里这些出租车被曝光!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9-14 11:33:56  来源:心动930  

  凯里市道路运输行业不文明行为曝光(第九期)

  (凯里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

  核实时间:9月1日

  车牌:贵HU5940

  管理公司:同心公司

  违规当事人:徐周

  查处方式:路面巡查

  违规事项: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

  法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0

  核实时间:9月1日

  车牌:贵HU6482

  管理公司:同心公司

  违规当事人:徐昌锋

  查处方式:投诉举报

  违规事项:拒载

  法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10


 

  核实时间:9月1日

  车牌:贵HU4985

  管理公司:广正公司

  违规当事人:杨启波

  查处方式:投诉举报

  违规事项:拒载

  法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10


 

  核实时间:9月1日

  车牌:贵HU3750

  管理公司:同心公司

  违规当事人:龙本钦

  查处方式:投诉举报

  违规事项: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

  法规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0
 

  核实时间:9月1日

  车牌:贵HU6219

  管理公司:平安公司

  违规当事人:雷安元

  查处方式:路面巡查

  违规事项: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

  法规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0


 

  核实时间:9月1日

  车牌:贵HU5883

  管理公司:平安公司

  违规当事人:张安源

  查处方式:路面巡查

  违规事项:车容车貌不符合规定

  法规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0
 

  核实时间:9月3日

  车牌:贵HU4390

  管理公司:顺通公司

  违规当事人:金昌勇

  查处方式:网上巡查

  违规事项:遮挡监控摄像头

  法规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0

  遮挡前

  遮挡中

  已遮挡
 

  核实时间:9月3日

  车牌:贵HU6430

  管理公司:平安公司

  违规当事人:李忠应

  查处方式:投诉举报

  违规事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法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十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5

  核实时间:9月7日

  车牌:贵HU2943

  管理公司:平安公司

  违规当事人:杨强

  查处方式:投诉举报

  违规事项:故意绕道行驶

  法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5


 

  核实时间:9月7日

  车牌:贵HU5738

  管理公司:顺通公司

  违规当事人:龙吟

  查处方式:投诉举报

  违规事项:故意绕道行驶

  法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5


 

  核实时间:9月7日

  车牌:贵HU8819

  管理公司:顺通公司

  违规当事人:潘成创

  查处方式:投诉举报

  违规事项:途中甩客

  法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10
 

  核实时间:9月7日

  车牌:贵HU8212

  管理公司:顺通公司

  违规当事人:鲁国祥

  查处方式:网上巡查

  违规事项:运营服务中在车内吸烟

  法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六项

  处罚情况:行政处罚

  扣分:3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涉嫌非法营运:凯里这些私家车将被罚款3万-10万元!
下一篇:三年如一日!24小时不打烊!凯里“80后”小伙这个举动很暖心……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