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人管理,跟踪督办。一方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对问题线索统一编号录入、统一移交督办,统一反馈归档,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全程跟踪,采取限期报告、电话催办、发函督办、实地检查等方式,到期及时提醒,定期汇总分析,及时销号,确保问题线索办理件件有着落。
定期调度,限期办结。由联系巡察工作的市纪委副书记会同巡察办主任组织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调度会,认真听取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度并明确办结时限,切实提升线索办理效率。
公开曝光,强化震慑。由市委在全市范围内召开巡察工作推进会,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履职不力、吃拿卡要、扶贫项目验收数据造假等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党员干部“吹风醒脑”,强化巡察震慑。(李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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