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执勤交警在北京西路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型车辆有些异样,中队长韩季华立即拦停。
当交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相关手续时,他一直支支吾吾、遮遮掩掩,无奈交警只得请他先下车接受检查,可当驾驶员一下车,让在场的交警都惊呆了。
该男子是一名残疾人,只有一只左腿、行动不便。经交警查询,该男子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据杨某交待,自己是剑河人,刚买了这辆小车,就直接开上凯里来办事了。杨某还给交警演示了自己是如何用左脚来操作车辆的。
杨某称,自己的驾驶证正在办理当中,是自己一时情急还未拿到证件,就开车来凯里了。
中队长韩季华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
按照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第6款的规定,须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申领后,还必须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他车辆不能驾驶。根据《交安法》第九十九条,将对其无证驾驶车辆的行为进行处罚1000元。
凯里交警温馨提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员是有严格要求的,一个自己的身体条件要允许驾驶相应的车辆,另一个要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才能允许驾驶机动车。像杨某这样驾驶机动车,不仅仅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带来安全隐患,还给我们其他参与交通活动的人民群众带来安全隐患。希望广大朋友发现类似情况及时监督举报,我们将立即查处,消除安全隐患。(凯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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