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从2015年11月1日起,下列一至五条交通违法行为就是犯罪,要处以拘役,罚款,六条、七条要判有期徒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情节严重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七、暴力威胁、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交警,判处拘役、罚款、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第三、第四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也要拘役和罚款。
有第一、第二条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较重的定罪处罚。
凯里交警提醒:请各位机动车驾驶人,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时时处处谨慎驾驶,平平安安快乐开车。当好安全、文明、优秀的驾驶员。(凯里市交警大队)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