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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不监管 租客从事违法活动房东也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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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26 09:45:0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 刘承宇 摄影报道) 10月23日,凯里市公安局西门派出所在辖区举行严打“两抢一盗”现场指认暨 “双提升”工作宣传大会,8名犯罪嫌疑人被押赴现场进行指认,辖区居民和住户几千余人赶往现场围观,纷纷表示“抓得好”。

 

  在指认活动现场,全副武装、精神抖擞的民警将吴某某、顾某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押解至指认现场,围观居民群众在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后,对犯罪嫌疑人的恶行纷纷进行谴责,并对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实际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据悉,这次现场指认分两组进行,一组押着5名犯罪嫌疑人经洗马河转盘、大树脚、水沟边、莲花巷、一商场等地现场指认,另一组押着3名犯罪嫌疑人经市医院家属区、中博商业街、羊毛衫厂、北门街等地现场指认,指认结束后,集中到大阁山广场进行现场指认大会。


 


 

  据西门派出所欧所长介绍,本次指认大会与以往不同主要体现在:嫌疑人中首次出现出租房屋给卖淫及吸毒者使用的房东。“因为房东法律意识淡薄,在警方多次督促整改后,依然将住房提供给违法者从事犯罪活动。所以在此次的犯罪嫌疑人中加入他们,目的就是为了敲山震虎。”

  在采访过程中,街坊邻居们也纷纷表示“抓得好。”一位在这里做房屋租赁生意的街坊告诉民警:“这样的活动做得好,不仅是打击了犯罪的气焰,更让我们知道了作为房东如果将房屋租给他人从事违法活动也可能会犯法。”

  据了解,西门派出所的公安民警在指认大会上,向居民介绍了近期社区和派出所严打“两抢一盗”工作情况。同时,公安民警在现场发放各种防范宣传资料,提醒大家要知法、守法,强化防范措施,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并邀请群众关注微信警务平台,做到与群众的实时联系、实时沟通、实时防范,并发动大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现场指认违法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和案件情况

  1、吴某某,男,21岁,凯里市湾水镇人,于2015年10月15日00时许,在凯里市东门北路持刀抢劫受害人挎包一个,并将受害人袁谋某杀伤,抢得现金及手机等物共计2000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顾某某,男,44岁,凯里市人,于2015年10月17日17时许,在凯里小十字一商场门口用镊子扒窃一行人的财物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3、李某某,男,24岁,贵州省开阳县人,于2015年9月16日10时许,在凯里市鑫森网吧收银台盗窃得一部手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4、潘某某,男,51岁,凯里市人,自2015年以来,其在凯里市北门街12号自建的私房改造多间出租房用于容留邓春燕、龙珠、罗南花、刘开应等妇女卖淫,并收取高额房租费用,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5、宋某某,男,17岁,贵州省台江县施洞镇人,于2015年9月22日16时许,在凯里市格兰美的附近一私房使用夹钳破坏门窗后入室盗窃财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6、张某,男,28岁,凯里市人,于2015年10月20日22时许,容留他人在其位于凯里市莲花巷的私房内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

  7、罗某,男,21岁,贵州省瓮安县永和镇人,于2015年10月8日10时许,在凯里市水沟边抢夺一行人黑色挎包一个,抢得现金及手机等财物1000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8、顾某某,男,36岁,凯里市人,于2015年8月25日20时许,在凯里市中博商业街一服装店持刀抢劫店主2000余元现金和一部苹果手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述几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现均已被公安机关从严从重进行打击查处。

责任编辑:刘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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