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1·13”凯里龙场野外赌场爆炸案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杨文龙、杨盘中因经济困难,经商议决定以爆炸的方式抢劫野外赌场抢钱,在多次“踩点”确定作案目标后,两名被告人基于爆炸抢劫赌场的目的,先后共同实施了盗窃价值为26416元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盗窃24千克硝铵炸药、制作实验遥控炸弹、事先到位于凯里市龙场镇老山村的“别干太”野外赌场填埋遥控炸弹,并于2014年1月13日中午引爆预埋炸弹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爆炸直接导致15人死亡,4人重伤、6人轻伤、8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起诉书指控两名被告人构成爆炸罪、盗窃爆炸物罪、盗窃罪,应予以数罪并罚。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共同实施爆炸、盗窃爆炸物、盗窃的基本事实没有意见,但对犯意提起、各自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的作用等细节问题互相推诿,在作案分工等问题上供述反复。
在法庭讯问阶段,公诉人通过单独讯问及对质发问两名被告人,对两名被告人供述中的虚假内容进行了驳斥。在示证阶段,公诉人将证据按照两名被告人实施犯罪的阶段进行了分组出示,向法庭及旁听群众呈现了从犯意提起、犯罪预备到犯罪行为具体实施的整个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所指控的罪名及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了阐述,对两名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各种情节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因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李波 杨彰立 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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