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禁止在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36号)(以下简称停建令),标志着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建设正式启动。
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是贵州省水运建设三年会战的重点项目,水库正常蓄水位543米,规划装机容量42MW,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涉及黔东南自治州凯里、黄平、台江、施秉4县(市)。为做好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停建令。
停建令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站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多年生木本植物等实物指标。二是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违反通知迁入的,不按移民对待,国家不负责搬迁安置。三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照正常建设管理程序经过省和各级相关部门批准的在建工程在水库正常蓄水位543米以下全部受淹的工程立即停建;在水库正常蓄水位543米以下部分受淹,但不致于丧失工程主要功能和效益部分受损失的工程是否停建,由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凯里市、黄平县、台江县、施秉县人民政府在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有关情况报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由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商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
目前,停建令已在各涉及县(市)、乡(镇)、行政村、组寨张贴完毕,相关培训及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吴如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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