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凯里市道路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城市整体形象,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管控和查处违法行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智能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重点路段实施抓拍违法行为。
二、抓拍方式:使用电子警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法定方式抓拍取证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三、对不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4年8月15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14年7月30日
凯里市城区重点路段电子警察抓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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