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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潲水油 当事人被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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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19 17:12:2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记者 凌忠云) 6月17日,凯里市工商局依法对赵某无照经营1万余公斤潲水油案作出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整改,并处罚金3万元。

  2014年3月6日,凯里市工商局查获1万余斤潲水油,而销售者赵某并未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规定,潲水油属食品安全法界定的餐厨废弃物可以作工业用油,不能用于食用。根据《食品安全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经营餐厨废弃物实行特许经营许可制度,办理营业执照,遵守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

  当事人无证无照经营潲水油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事后,工商执法人员分赴凯里本地、湖南、贵阳等地,经过三个月的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经营的潲水油已与研制生物油脂、生物柴油、生物饲料的合法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没有用于食用,未造成社会危害,属于一般的无照经营行为。因此,凯里市工商局责令其改正并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苏慕凉【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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