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沉迷赌博欠下高额赌债,为偿还赌债竟不惜铤而走险,诈骗钱财。日前,黔东南州法院对骗钱还赌债的张某作出维持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七万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四十七万五千元的二审裁定。
现年32岁张某系凯里市湾水镇人,曾从事小工程建设,日子过得衣食无忧。从2012年张某开始迷恋上了赌“百家乐”,不仅输光了约一百万元的积蓄 ,并欠下高达五十万元的赌债。因多名债主催逼其还钱,他煞费苦心,盘算着如何“弄”钱还债。2013年3月,张某到其堂兄张某某家中,以其承包工程需要“亮资”为由,骗得其堂兄人民币四十八万元,全部用于偿还赌债。案发后,张某仅退还五千元给其堂兄。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承包工程需要“亮资”为由,骗取其堂兄张某某人民币48万元用于还赌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赌博欠债,连亲情都不顾,诈骗亲属的钱财偿还赌债,不仅自己被判刑八年,并亲属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周劲松 记者 陈正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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