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罗茜 梅艳) 去年10月初,远在深圳打工的
2006年10月1日下午5时,龙福银、龙福合等四名老乡从工厂出来乘坐公交车,到达目的地后,准备下车,这时候龙福银突然发现前面有小偷正在偷盗其中一名老乡的手机,他大喝了一声,小偷自知已被发现,立即挤出公交车,拿着手机夺路而逃。龙福银等四人奋起直追,眼看就要追上了,小偷突然将手机塞给了另一名同伙,同伙逃走,这名小偷最终被抓住。
龙福银等准备报警,谁知被抓的小偷的同伙竟然返回来了,他抽出匕首捅向龙福银的后背,并将其他三名老乡砍伤。龙福银被刺伤后死命抱住小偷同伴,直到警察赶来,后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另外送往医院的三名伤者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龙福银的亲属认为,龙福银的行为应属于见义勇为,为此向深圳市公明派出所提出给予龙福银等“见义勇为”称号的申请,但警方在调查中却发现,当时被偷盗手机者与龙福银均来自一个村寨,而且相互之间还以堂兄弟相称,因而无法为龙福银办理。
龙福银的亲属在咨询律师和走访相关人士、部门之后,认为警方的说法欠妥,多方求助要求给予龙福银等“见义勇为”称号。遂受到了深圳市宝安区政法部门的重视。为了弘扬正气、匡扶正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深圳市宝安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该区《见义勇为基金使用办法》规定,决定颁给龙福银、龙福合家属一次性抚恤金8万元。
由于还是没有讨到“见义勇为”的称号,两死者家属表示,还要奔走,为他们争取“见义勇为”称号,以告慰他们的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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