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罗茜 梅艳) 今年6岁多的洋洋(化名)是先被亲生父母抛弃,然后又被养父母抛弃的女孩,经过一番周折,好心的
2月8日,57岁的邰胜芝带着洋洋找到了记者,她说,几年前,由于丈夫早亡、儿子没工作,家庭困难,她就想找份工作。2001年初,有熟人跟她介绍了份做保姆的工作,就是为做生意的陈姓夫妇养小孩,月薪360元。
这小孩就是洋洋,原本就是弃婴,陈姓夫妇收养了她。邰胜芝悉心照料她。一年后,又把洋洋归还陈姓夫妇,然后准备出远门。谁知当天下午,突然有人慌慌张张跑到其家中报信说大十字有个小女孩在哭,孤苦伶仃,很像洋洋。邰胜芝直奔大十字。哭喊的孩子真是洋洋,她已被养父母抛弃。邰胜芝抱着孩子痛哭了一场,然后带回家中。
由于家庭贫困,她怕亏待了孩子,想为孩子找个好人家。开始,
2004年,
去年10月,
但是,尴尬事随之而来,因为邰胜芝不具备领养孩子的条件,没有取得民政部门的领养手续,因而也就办不了洋洋的户口。没有户口孩子入学困难。为了不耽误孩子,她把洋洋暂送一家私人开办的幼儿园学习,目前,洋洋在念学前班。“我已经走访了很多单位,就是办不下来,眼看着孩子到了上一年级的年龄,这可怎么办呀?”邰胜芝说。
就洋洋的事,记者致电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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