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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整治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重点聚焦以下四类主体和个人涉及的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欺诈骗保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住院、超量开药、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药品)、低价采购高价记销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
违规经营及利益输送: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与药品、检查检验、耗材等收入挂钩;参与或协助“药贩子”倒卖医保“回流药”;定点机构在医疗器械、耗材采购及销售环节存在虚开发票、价格欺诈等行为;
违规招揽及结算:以免费食宿、接送、返现等方式,诱导不具备住院条件的参保人住院;将非定点医疗机构或未达成协议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等。
(二)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
骗保套现行为:空刷、套刷医保卡,为参保人利用医保卡提取现金提供便利;冒用、盗用参保人身份购药;将生活用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非医疗用品串换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耗材进行结算。
违规服务与经营: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医药机构提供医保刷卡结算服务;为参保人员违规开具、提供虚假发票;使用无资质人员提供药事服务;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渠道采购药品,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等。
(三)参保人员
伪造凭证骗保:伪造、变造、涂改医疗服务票据、病历资料等,骗取医保基金。
冒名、转借就医:将本人的医保凭证转借给他人使用,或者持他人的医保凭证冒名就医。
非法倒卖牟利:利用医保待遇超量购买药品、医用耗材等,并通过转卖、倒卖等方式非法牟利。
(四)医保部门内部工作人员
内外勾结贪占:与医药机构、参保人等内外勾结,贪占,挪用、骗取医保基金;
利用职权寻租:在定点资格准入、协议签订、费用审核、稽核检查、资金拨付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谋取私利;
违规审批支付: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无故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合规医保费用等失职渎职行为。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0855-3695888
举报邮箱:cgxhyj@126.com
来信来访:贵州省岑巩县万福北路19号岑巩县医疗保障局三楼综合办公室(1);邮编:557801
四、举报须知
线索提供要求: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应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单位/个人)的名称(姓名)、违规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节及相关证据(如票据、照片、视频、录音、截屏等),以便调查核实。
信息保密与保护:县医保局将依法依规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联合相关部门从严惩处。
举报奖励: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我局将按照《贵州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我县医保基金安全!
特此通告。
岑巩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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