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一男子谎称亲人离世,诈骗朋友7万余元,被判刑!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3-10-20 10:01:13  来源:凯里市法院  

亲人异地去世急需火化
 
妹妹感染新冠急需治疗
 
新店开业急需用钱
 
……
 
剧情凄惨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00后男子编造虚假“悲惨经历”
 
博取同情,诈骗朋友7万余元
 
被判刑!
 

 
  近日,凯里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诈骗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阳与被害人于2022年年底认识并加微信,后被害人认王某阳为弟弟。2023年4月底至2023年6月初,王某阳编造其在某市酒吧开业及消防器材不过关、母亲和外婆去世、妹妹感染新冠等事由急需用钱,向被害人借款72996.6元用于个人生活消费。案发后,王某阳无能力偿还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判决
 
  凯里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
 
  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阳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72996.6元;扣押在案供犯罪所用的白色手机一部,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凯里市公安局依法处置。
 
  法官提醒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为他人解一时燃眉之急,本是一件好事,但没想到这份善良却被人加以利用,受损失的不仅仅是财物,还有一个善良的心。王某阳利用他人的善良、同情心实施诈骗,其行为严重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有信则立,无信则崩”,社会诚信建设来之不易,但要破坏诚信却轻而易举。
 
  广大群众在借钱给朋友时,一方面要考虑对方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辨别对方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钱财的情况,避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上一篇:所有人注意!凯里市小高山部分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