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晚22时许,开发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天和城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逸。接警后,立即通知交警大队人员赶往现场,并通过天网查看事发时监控录像,迅速确定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并告知交警大队查询其车主信息。根据肇事车辆逃逸方向,调取沿线多个天网探头追踪其逃跑轨迹进行分析研判,锁定肇事车辆位置后由交警大队深入排查,最终将肇事车辆查获,驾驶员已不知去向。通过民警的持续政策攻心,肇事驾驶人文某某(下司镇沙飘村人)已投案自首,经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履行停车、保护现场、救人、报警等义务。并及时救治伤者,等待交警、保险理赔人员到现场处置。切勿心怀侥幸,采用离开现场来企图逃避责任。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形成肇事逃逸,还将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高锡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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