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内容中显示,为做好黔东南州干休所消防通道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消防通道安全、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结合《凯里市公安消防大队关于对州干所消防车道设立禁停标志的函》(凯公消函〔2018〕39号),凯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拟在黔东南州干休所消防通道增设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标志。
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增设路段
由华联路进入黔东南州干休所路口开始,经干休所办公区域至瑞林德福新村的消防通道。
二、管理方式
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行为依法直接拍摄取证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三、启用时间
本通告自2018年8月6日零时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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