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凯里市司法局因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首次启动治安管理处罚建议程序,开出第一张《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
王某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随即纳入社区矫正服刑监管。8月中旬,工作人员通过社区矫正手机监管定位系统,发现王某不假外出至江西上饶、河南郑州等地。在随后的电话“追寻”中,王某向工作人员谎称在都匀市出车祸住院。多次拒绝听从工作人员规劝返回监管地,脱离监管19天。
凯里市司法局两次召开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会议,决定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王某警告处分一次,并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建议书》提请凯里市公安局对王某给予治安处罚。凯里市公安局查证情况属实后,对王某作出了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2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决定。
这是自“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凯里市首例因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管规定对其实施治安处罚的案例,是凯里市司法局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监管工作分类管理、分级处分重要实践,为下一步完善我市特殊人群监管工作“惩戒”分级,精准威慑起了积极作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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