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22日,一位砖厂老板带着一份《承诺书》来到黄平路政执法大队,承诺“修建的砖厂绝不占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如有违反由黄平路政执法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并自行拆除占用的违法建筑。”
原来,当事人吴某在余安高速S62K50+000下行旁找到一块空地,欲利用这块空地做砖厂生产,但是不知道建房的位置是否合法,在经过黄平县国土资源局、县公路段、重安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后,当事人来到了黄平路政执法大队,请路政人员一同到现场查看。路政员到达现场后,对当事人欲建房的位置进行丈量,发现建房的选址不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但也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当事人当即承诺会遵守法律法规,并主动填写了《承诺书》。黄平路政执法大队对吴某遵纪守法,支持路政管理工作的行为表示了赞赏。(刘祖轩、吴颖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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