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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意外死亡 人民调解维校园稳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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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4 10:10:04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凯里市西门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成功化解一起学生在校意外死亡赔偿纠纷,通过依法、依理、依情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016年3月2日,凯里市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李某(9岁)在学校操场准备做课间操时突发疾病,在送凯里市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死者父母悲痛欲绝,认为孩子的意外死亡与学校有很大关系,要求学校进行赔偿,并围堵学校校门,矛盾一度激化。

  得知情况后,市西门司法所立即会同街道办、社区居委、派出所等单位组织死者家属及校方进行调解,全力化解该矛盾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亲属方认为学校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提出20万元赔偿要求,而校方认为李某平时身体情况较差,曾多次晕厥被学校送进医院急救,考虑其身体原因,学校也从不要求该学生参加体育课,此次死亡确系意外,与学校并无因果关系。且此次李某昏迷后,校方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联系家长并协同送往医院救治,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对其巨额赔偿不予认可,只同意作适当补偿。双方一度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现场
 

  为及时化解矛盾,调解人员果断改变策略,将双方面对面调解转为重点安慰劝导死者家属,对孩子的意外死亡深表不幸和同情,告诫家属方应当以已逝孩子的感情为重,早日入土为安,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同时,调解员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此类案例,释明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生活、学习期间,学校并非孩子的监护人,学校对孩子只是负担着教育和管理的职责,孩子在校意外身亡,学校已尽了及时救助的义务,是没有过错责任的。所以家属提出20万元的赔偿诉求是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调解员会尽最大努力帮助家属争取一些补偿。对于学校方面,调解员直接讲明如果校方不及时处理此事,将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对学校教学秩序、学校声誉造成一定影响,虽然学校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但考虑到死者家庭条件困难,希望校方能从人道主义和社会责任感角度出发,给予一定补偿。

  历经数度耐心调解,在明析责任的前提下,死者家属主动调整所提要求,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校方一次性给付家属方6万元人道主义赔偿,家属方自行办理相关善后事宜。人民调解的及时介入,依法及时化解双方矛盾,赢得了校方和死者家属认可,切实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校园环境的和谐稳定。(李黔薇 宋程程)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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