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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倡导每人每年植树三棵 凯里市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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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07 10:50:3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1979年2月23日,中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以3月12日为中国的植树节。“植树节”是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以宣传森林效益,并动员群众参加以造林为活动内容的节日。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或植树月,总称植树节。通过这种活动,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感情,提高人们对森林功用的认识,促进国土绿化,达到爱林护林和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

  据悉,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将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每年第一季度为贵州省义务植树活动季。

  记者致电凯里市林业局,该局负责人表明,本单位也收到了贵州省下发的有关文件,但是该条例实施并未属于硬性,只是倡导大家积极参与植树造林,在此也呼吁凯里市60多万市民积极参与其中。

  《条例》还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年满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外,应当参加义务植树。义务植树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不少于3株;参加整地、育苗、抚育、管护等绿化劳动;认种、认养林木、林地、绿地;从事绿化、生态保护义务宣传和科普活动;从事城市街道、庭院以及村庄的植树绿化活动;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方式。

  义务植树应当以绿化荒山荒坡、改造残次林和疏林地的补植补造为重点,与城乡绿化建设,农村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绿化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和义务植树责任区。(唐云芳)
 

责任编辑:洪岭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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