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贾静雯为了结束与孙志浩的婚姻关系,在离婚官司中,被孙志浩诉请依“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要求贾静雯支付2600万元台币。
艺人贾静雯豪门梦碎还被索赔。
网易娱乐6月1日报道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艺人贾静雯为了结束与孙志浩的婚姻关系,在离婚官司中,被孙志浩诉请依“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要求贾静雯支付2600万元台币(约合人民币550万)。贾静雯委任律师黄珊珊昨说,贾的态度是,不管是小孩或金钱,都会尊重法院依法判决的结果。
黄珊珊说,孙志浩主张他自己没什么财产,月薪仅35000元人民币,存款约十万美金,但贾静雯自二○○五年嫁到孙家后,接戏拍广告,共赚进一亿多台币,必须要分给他一半,扣除开销原本是4600万台币,后来减缩为2600万台币。
贾静雯:尊重法院判决结果
黄珊珊不以为然说:“孙家当初以她的工作主张离婚,现在却要求分配她的工作所得,难道贾静雯这几年都不用吃喝?不用照顾妈妈和家人?为了每两天轮流照顾女儿,她在人生地不熟的美国住了七个月,而且打官司不用花钱吗?美国律师一小时就要五百美金,为了争回女儿,她光律师费就花了好几百万元!”
她说,孙志浩请求财产分配是他的权利,但多少钱不是他说了算,尤其他们夫妻这几年已经没有共居,孙志浩甚至把去年带走小孩后、贾静雯拍戏都算进去,“当初不是说孙家在美国的豪宅价值三百万美金吗?怎么现在变成存款仅十万美金?”
买房子送聘金 孙家主张拿回
至于小孩监护权,台湾法院已调查大半年,正在等社工单位的访视报告,让法院做出对女儿梧桐妹最好的监护权判决。
孙志浩的律师张迺良则表示,孙不是向贾静雯要赡养费,因为孙、贾结婚时,孙家在上海用两人的名义,买了一栋市值超过新台币两千万元的房子,还给了贾静雯新台币五百万元现金,每月还给贾母十万元生活费,男方要求的,只是把给贾静雯的财产拿回来。
张迺良说,贾静雯结婚后的所得,超过新台币四千六百万元,虽然这是孙、贾两人的共同财产,孙志浩依法可以请求分配,但这部分孙志浩决定不提出声请,只希望拿回原本属于孙家的财产,顺利离婚及取得女儿监护权。
孙不要求赡养费 想要监护权
对此,黄珊珊说,当初五百万元是孙家给的聘金,房子是两人共同持分,这五年来,孙志浩没给过任何生活费,在贾静雯怀孕期间给的一百二十万,她也在产后复出拍广告后也还给孙家了。
黄珊珊说,去年九月,贾静雯赴美寻女,在美国及台湾,都提出离婚及监护权诉讼,由美国警方找到小孩,并申请人身禁制令。
孙志浩也在美提出离婚诉讼,美国法院认为没有管辖权,并认定孙家非法带走小孩,要求孙志浩当庭交出梧桐妹的护照,让梧桐妹跟着妈妈回台湾。两人的离婚及监护权官司,已开过好几次庭,昨天出庭是针对孙志浩反诉,请求夫妻财产分配,进行言词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