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按照每个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的要求,坚持高标准选配,为全县244所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应配尽配,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同时,对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贵州省学校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干警中选聘了171名有较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综合素质好的司法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
该县组织全县中小学校校长和法治副校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了《关于强化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的若干措施》《贵州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等相关工作内容,对法治副校长的意义作用、工作职责、工作技巧、工作要求、激励保障等进行了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法治副校长的思想认识和履职能力。同时,县委政法委(县委平安办)将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派出单位开展平安建设工作内容之一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聘任期间将组织开展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评价,推动法治副校长真正发挥作用,为提高青少年和家长、教职工法治意识提供有效保障。
(龙钟 姚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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