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机构热衷追逐中国经济信息
2008年,路透社在4、5、6、7月连续数次从“官方消息人士”处提前获知多种月度宏观经济数据。数据泄密,立时被广大公众所关注。直至去年5月,当多家外媒对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做出“准确”预测之时,相关部门才对数据泄密问题展开调查。
其实,外国金融机构对中国经济信息的关注程度远较媒体高出许多。此前,最有名的事件莫过于摩根大通经济学家龚方雄精准预测中国刺激计划。
2008年8月,摩根大通发布的一份报告中称,中国政府决策层正在审慎考虑一项总金额约为2000亿-4000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包括减税、稳定国内资本市场和支持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等措施。”这份由摩根大通首席经济学家龚方雄撰写的报告透露,该计划的资金规模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G D P)的1%~1 .5%,“而且,这一数字并不包括用以支持四川地震灾区重建的5000亿-6000亿元的支出。”“政策制定者正研究政府智囊团给出的一系列建议,包括将资金用于投资国内的基建工程及社会事业,并以此促进消费;将外汇储备多样化,买入港元、加元、澳元及新西兰元等,并在亚洲市场投资。”
这一报告当时在中国市场、亚太市场引起了极大震动,有声音指责这一报告毫无根据、误导市场,也有声音指责其涉及经济信息泄露,甚至有流言牵连到国内一著名经济学家。摩根大通亚太区新闻发言人当时表示,这一报告内容是龚博士根据自己针对宏观经济的研究而作出的判断,但具体依据不便透露。但其后很长一段时间,龚方雄都远离了大陆市场。
■背景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资料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资料
第二百八十二条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