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笔如刀
11日,合同期满,原本应该全部撤走的
是谁在公然挑衅市民的权利?是谁在肆无忌惮地挪用市民的公共资源?
是商家利欲熏心?是有关部门不作为?
众所周知,作为一座拥有20多万人口的城市,
市长道歉了,媒体曝光了,“地摊”依然我行我素。问题的结症在哪里?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论证过吗?公议过吗?政府一纸文件,“地摊”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占用城市核心休闲广场10多天,老百姓怎么看?
不能不思考我们的城市管理机制和公共资源管理体制。
(姜秀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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