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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弑亲子领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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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19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点击:  

 


    本港讯 (金先根)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向凯里市人民法院起诉的被告人王某某杀亲子案(本港4月16日报道),6月18日,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据介绍,2008年1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王某某见孙子外出没有归家,便到儿子的住处叫他帮助寻找孙子。被告人王某某在儿子家门口叫了几声却无人答应,在踢开儿子的房门时候,儿子就破口大骂并将其推出自家门外。随后两人发生拉扯,在拉扯过程中王某某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向儿子砸去,儿子也冲过来揪住被告人王的衣领,恼怒中的王某某随即拔出随身携带在钥匙上的水果刀朝儿子的脖子上杀了一刀,随即离开了。第二天,其儿子经黔东南州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被告人王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08年1月20日被凯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凯里市人民检察院院批准,1月30日被逮捕。

    经凯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某杀人罪名成立,但该案情节较轻,且系被告人王某某基于对被害人吸毒,未尽对自己儿子的抚养义务而义愤杀人,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量刑时应与其他案件有区别,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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