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多彩贵州”歌唱大赛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激发全市各族人民热爱
二、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
承 办:
共青团
市组委会领导:
名誉主任:敖 琼 市委副书记
邸书彬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孙大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主 任:杨兰田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主任:杨昌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张 洪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陈德祥 市文联主席
潘七一 市教育局局长
潘万登 市民族事务局局长
许 勇 市旅游局局长
周哲云 团市委书记
李茂奎 市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主、承办单位抽专人组成。
主 任:杨昌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主任:张玉光 市民族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宋正丽 市委宣传部宣传通讯科科长
杨长青 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
粟 琼 《新
龙 彬 市委宣传部工作员
程佳华 市委宣传部工作员
另设专家组等若干专业小组。
1、评委会:聘请市内外专家组成,负责相关比赛的成绩评定。
2、专家组:由市音协组织专家组成,负责拟定评审规则等相关业务工作。
组 长:陈德祥 市文联主席
3、赛事组:由市文体广电局牵头组织,组织全市的海选比赛和对参加州级赛的节目进行包装。
组 长:张 洪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副组长:蒋世林 市文体广电局主任科员
4、督查组: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促、推动大赛的开展。
组 长:杨昌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玉光 市民族事务局副局长
5、宣传组:负责对大赛的宣传造势、对外推广的整体策划,协调各新闻媒体及有关单位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户外广告,赛事及“多彩贵州”有关活动的新闻发布等工作。
组 长:杨昌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李茂奎 市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
宋正丽 市委宣传部宣传通讯科科长
三、参赛要求
(一)大赛设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限本州)、合唱共5种类别。原生态合唱归入合唱类别,合唱节目可适当增加表演元素。
(二)美声、民族、流行3种唱法分设职业组、非职业组。原生态、合唱不分职业、非职业。非职业选手可自愿报名参加职业组比赛,职业选手不能报名参加非职业组比赛。
职业歌手界定:
1、专业剧团及其它专业艺术团体从事声乐演唱专业的歌手。
2、艺术院校(系)从事声乐教育的教师以及主修声乐的学生。
3、唱片公司、音像公司签约歌手。
4、凡组合内有职业歌手,该组合参加职业组比赛。
非职业歌手界定:职业歌手以外的其它参赛歌手。
(三)组合不能超过12人,按演唱方式分别归入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类别,其中原生态单个节目含伴奏人员不能超过20人。鼓励以组合形式演唱美声、民族、流行歌曲。
(四)合唱人数30-40人。省半决赛、决赛,每位指挥只能担任一个代表队的指挥。
(五)参赛对象:参赛选手国籍、省籍、性别不限,年龄限定为16周岁以上(1992年6月前出生)。
(六)原生态(含原生态合唱)歌手,必须身着歌曲所属民族的服装。
四、组队
非合唱队:只开展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类别比赛,参赛选手直接到市委宣传部报名;合唱队:由市总工会、市教育局按州总工会、州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组队。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
(三)报名咨询电话:8061876
(四)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携带本人2张1寸标准照、2张5寸艺术照及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六、比赛安排
(一)非合唱类别比赛要求
1、原生态唱法半决赛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其它各组别唱法半决赛前9名选手进入决赛,市组委会可根据半决赛情况作适当调整。
2、半决赛、决赛各演唱一首歌曲,演唱曲目不能重复。
3、选手在半决赛、决赛中演唱以歌唱黔东南为主题的歌曲的将加0.2分 (10分制)。
4、每首参赛曲目长度不超过5分30秒。
5、伴奏方式:原生态唱法(含原生态合唱)采用原生形态的伴奏,非原生态的合唱一律为钢琴现场伴奏,其它唱法均采用伴奏带形式,伴奏带由参赛选手自备。
(二)时间安排
1、非合唱类
2008年6月20日前完成市级海选和组队工作。
2、合唱类:
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基层海选;2008年11月20日前完成初赛,组织参加州级赛;12月5日前完成决赛。
七、奖项设置
1、美声、民族、流行,分别设金奖1名,奖金各600元;银奖2名,奖金各500元;铜奖3名,奖金400元。
2、合唱设金奖1名,奖金1500元;银奖2名,奖金各1200元;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3、原生态唱法设金奖1名,奖金各600元;银奖2名,奖金各500元;铜奖3名,奖金各400元。
八、经费
1、本次活动所需经费除省组委会拨付的2万元外,一方面争取市政府支持,另一方面还要在不违背2008年“多彩贵州”歌唱大赛省组委会办公室发出的《关于严禁各地对2008年“多彩贵州”歌唱大赛进行第二次冠名的通知》的前提下,根据法规、政策规定,采取其他市场运作方式筹集补充用于开展本次活动的资金。市教育局、市总工会按州教育局、州总工会要求组队,采取多种形式筹资补充。
2、各选手在
3、本次大赛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选手收取费用。
九、活动宣传推广
1、市内各媒体根据各自特色开办与大赛相对应的版面、栏目、网页链接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宣传,并给赞助企业相应的广告权益。
2、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自有宣传阵地地对本次活动进行大规模的宣传造势。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出版相应的平面、影音作品。
十、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于5月15日前报送本组的工作方案到组委会办公室。
十一、其它
1、为保证“多彩贵州”系列活动的品牌延续性,仍延用“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所征集的“黔”标志。
2、比赛有关具体评审要求,另见专家组制定的具体方案。
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
暨
2008年5月14日
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
邀 请 函
由中共
招商合作方式:
1、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
以上招商合作项目一经确定,组委会将给予优厚的回报(招商合作方案备索)。
组委会办公地址:贵州省
咨 询 电 话:(0855)8061876
传 真:(0855)8061836
联 系 人:杨昌明、张玉光、宋正丽、粟琼
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
暨
2008年4月20日
2008“多彩贵州”歌唱大赛
暨
2008年“多彩贵州”歌唱大赛
“多彩贵州”歌唱大赛是一次文化活动市场运作的尝试,体现了
有识之士指出,歌唱大赛的运作模式,就是党政推动媒体搭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文化唱戏,体现了文化发展观念和文化活动操作模式的创新,昭示着我市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路,这必将进一步拓展我市民族文化的内涵,挖掘出更多的音乐人才,达到文化与经济的互动,企业发展,政府满意的多赢局面。 (粟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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