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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突涨四倍  凯里“的哥”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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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19 00:00:00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租赁费每月突然上涨了4倍之多,如今的油价那么高,我们又是刚刚换了新车,以后可怎么办?”日前,本报百姓新闻网6757777接到黔东南州外事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下属车队25名个体经营户的反映,称他们去年刚刚换了新车,今年就遇到租赁费突然涨价的问题,如今已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刚换新车 租赁费每月突然涨4倍

    据驾驶员张远东介绍,8年来,25名个体经营户除了每年要向凯里市运管处上交3500元“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及一切税费外,每车每月还要再交给旅游公司300元“出租车经营权费”(也叫租赁费)和100元管理费。其余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出租车保险费也都由个体车主自行承担。

    2007年6月,这25辆出租车即将达到最后报废期限,车况也已经不适合营运安全标准。于是驾驶员们向旅游公司提出更换新车的请求,在得到对方的批准和同意后,车主们花了五六万元重新购买新车,准备继续与旅游公司签订合同然后营运。没想到,这时旅游公司竟突然提出,在双方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赁费必须由原来的每月300元,涨至1200元,否则不给其办理任何营运手续。租赁费一下子上涨了4倍,驾驶员们均感到无所适从。

   “这次的涨价幅度实在太高了,我们难以承受……”25名驾驶员对旅游公司单方面制定的“霸王”租赁合同表示强烈不满。

    在当地调查中记者发现,凯里市目前共有500多辆出租车,分别由四五家公司管理。凯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管辖的车辆与旅游公司管辖的车辆性质完全一致,都是享受政府免费指标组建的车队。但据凯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所属“的哥”每月只需要交纳400多元租赁费就能展开营运。

经营权不断上涨  租赁费“随行就市”?

    据了解,25名出租车驾驶员已将旅游公司涨价一事反映至黔东南州交通局和黔东南州旅游局,请求政府出面协调,按照凯里市当前同行的价格标准,重新制定双方出租车的租赁价格标准。

    记者找到这家旅游公司办公楼采访时,只见房门紧锁。于是,记者便来到该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黔东南州旅游局了解情况。

    据黔东南州旅游局负责处理此事的左主任介绍,2000年元月,黔东南州政府为了发展当地旅游业,免费给了黔东南州旅游局25个出租车经营权指标,并且由黔东南州外事旅游有限公司发动社会力量,利用这25个免费经营指标,由驾驶员自己出钱购车,旅游公司提供经营权共同成立旅游车队展开营运。经过8年的营运,25辆出租车均在2007年6月30日达到报废年限。这次租赁费涨价,其理由就是,凯里市目前的出租车经营权已由过去的12万元涨到28万元,租赁费也应该“随行就市”。

    在进一步解释涨价原因时,旅游公司表示,每车8年28万的经营权旅游公司其实并没有独自“享有”,而是与出租车驾驶员们“对分”,按照每月计算,双方每月应享有1400多元的经营权。而旅游公司仅仅只收了1200元,已经是给驾驶员做出了让步。

职能部门表示:“这是企业行为,我们管不了”

    左主任还告诉记者,黔东南州旅游局接到了车主们的反映后便立即展开调查,并将有关调查情况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还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解决,但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均以失败告终。

    市场经营权价格不断上涨,旅游公司能否对租赁费进行涨价?如果涨价,又该涨多少?记者又采访了黔东南州交通局、建设局以及州政府秘书二处等部门。采访中,这些部门均表示,黔东南州外事旅游有限公司车队租赁一事纯属企业个体行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他们无权干涉企业内部经营行为。

    左主任称,因不熟悉出租车行业的价格标准,2007年底他们曾向黔东南州物价局写出书面申请,希望物价部门为凯里市当前的出租车收费标准定一个具体价格标准,予以帮助旅游公司和车主解决涨价矛盾问题。但是州物价局在回复中表示,旅游公司涨价问题属于企业行为,物价局对此也没任何定价标准。

    左主任告诉记者,黔东南州旅游局虽然是该公司的主管部门,但也只能对其涨价过高提出建议。(杨智林 田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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