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少年洗浴后无钱付帐被迫“逗留”两天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06-09-08 00:00: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港讯   近日,17岁的凯里少年李某和朋友到某洗浴场所消费,因消费完毕之后没有能力支付自己和一个朋友的费用而被迫在该场所“逗留”了两天。李某家属质疑洗浴场所此举构成了非法拘禁;洗浴方则认为不然,认为这是为收取费用采取的必要措施。
 
     

据李某的母亲介绍,9月5日晚,李某和朋友共三人到上述洗浴场所消费。其中一位朋友买单走了,还有一位朋友把账转到了李某的头上,也离开了洗浴场所。最后结帐时产生的费用为900多元(其中李某的300多元),李某没能支付,被迫“逗留”,人身自由被限制,还不能正常饮食,持续了两天左右,直至9月7日上午家长去交涉时才被“放出”。“该洗浴场所的做法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这应该构成了非法拘禁”,李某的母亲说。
 
      对于李某母亲的陈述,洗浴场所方负责人称,洗浴场方面的做法不存在非法拘禁,因为在李某逗留期间,可以对外打电话、有地方睡。还有饭吃,但是李某说自己要减肥,仅吃了一餐。
  
      就此事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贵州天合律师事务所的任明胜律师。其称,非法拘禁是采取捆绑、关押、扣留等方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犯的客体是人生自由,上述情况采取扣留的方式形成了对他人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应该是构成了非法拘禁。
  
     9月7日上午,凯里警方介入调查、协调。最后,双方都降低了自己的条件,以李某承担自己消费所产生的300多元费用而了结了此事。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凯里洞下小学:从危房搬入危房
下一篇:来自成都的学费一路伴他上大学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