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第一,依法纠正危害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排污行为,彻底清查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取缔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立即责令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和单位停产整顿;严格排查、责令整改威胁全市饮用水源安全的垃圾填埋场和排污口;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依法科学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措施,加强对水源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严肃纠正乡镇企业违法排污危害饮用水源;加强重点水域环境整治,集中查处清水江流域周边存在的违法排污问题。
第二,依法整治工业环境违法问题。坚决纠正阻挠环保现场执法、违规减免排污费等环境违法行为;在全面清理检查各工业企业环保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的违法排污问题。
第三,依法查处一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03年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化工、冶炼、造纸、印染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检查;对未经环保审批违法上马的建设项目,要依法查处;对以试生产为由拖延“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第四,综合整治一批严重危害群众生活的扰民环境问题。凡群众投诉后两年内仍未解决、群众反应仍然强烈的,一律提请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逐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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