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州三穗县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粟多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6-02-12 14:57:22  来源: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据三穗县纪委监委消息:经三穗县委批准,三穗县纪委监委对三穗县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粟多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粟多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私德不修;以违规虚报套取办公费用、收取工程老板赞助费的方式设立“小金库”,将单位“小金库”资金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水利勘测设计项目承接、项目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粟多根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三穗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粟多根开除党籍处分;由三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三穗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张云慧【收藏】
上一篇:关于黔东南州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