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55-8222000
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吴青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肇兴侗寨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吴青兰同志任黎平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兰昌高同志任黔东南州肇兴侗寨景区资源环境保护中心副主任。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6 年2月6日
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潘启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贵州黎平肇兴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黎平鸿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黎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县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潘启勇同志任贵州黎平肇兴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参照乡科级副职管理)(试用期一年);
推荐周昌杰同志任黎平鸿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参照乡科级副职管理)(试用期一年);
建议兰昌高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及《公司法》办理。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朱文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肇兴侗寨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朱文鹏同志任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付志朝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璟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河同志任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石泽淦同志不再担任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庆堂同志免职的通知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肇兴侗寨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石庆堂同志黎平县德凤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
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肖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肇兴侗寨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肖华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潘文锋同志任职的通知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肇兴侗寨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潘文锋同志任黎平县公安局肇兴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试用期一年)。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