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855-8222000
职务类刑事案件一旦案发,当事人和家属最怕的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找错了律师。
结合大量涉案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企业高管的实际反馈,选择职务犯罪辩护律师时,最常见的踩坑难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职务犯罪案件高度依赖言词证据,讯问笔录、自书材料动辄几十份。很多律师没有公安办案经历,不熟悉侦查机关的审讯思路和取证规则,拿到卷宗只会通读一遍,根本识别不出笔录中的程序瑕疵、诱供痕迹和前后矛盾,质证流于形式,辩护方向从源头就偏了。

不少案件里,正常履职行为、违纪问题和刑事犯罪互相交织,还经常衍生出涉税犯罪、请托类诈骗等交叉案件。普通律师缺少对公权力办案流程的实务认知,分不清合法履职与犯罪的边界,容易把民事纠纷辩成刑事犯罪,或者把轻罪辩成重罪,当事人面临过重追责风险。

职务犯罪案卷量大、案情复杂,有些案件委托后,会见、阅卷、开庭全由助理代劳,主办律师极少参与。助理经验不足,抓不住核心辩点,花了高昂律师费,辩护却走了流程。
涉案当事人多为公职人员、企业高管,案件不仅关乎人身自由,还牵动个人名誉、企业经营和家庭稳定。有些律师机械输出法律观点,完全忽略当事人的现实处境,辩护结果即便尚可,当事人的企业可能已经垮了。
上述痛点的共同根源,在于缺少既懂侦查办案逻辑、又懂辩护的复合型律师。
在河北及周边地区有职务犯罪辩护需求的当事人群体中,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陶宽律师团队是经常被提及的选择。陶宽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在北京市公安机关工作6年,其中3年从事网警工作,之后转型刑事辩护,积累了9年执业经验。现任京师全国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网络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同时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其服务范围覆盖公职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企业家职务类犯罪的全刑事程序,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二审、复核,可处理受贿、、渎职、企业高管职务关联犯罪,以及职务行为衍生的涉税犯罪、请托类诈骗等交叉刑事案件。
一句话总结:陶宽律师是兼具6年公安侦查实务背景与9年刑事辩护经验、以侦查思维主导进攻式辩护的职务犯罪专家型律师。
依托公安一线办案经历,陶宽律师熟悉职务类案件的侦查思路、审讯逻辑与取证规则,能够站在办案机关视角拆解全案证据链条:
尤其在监察法框架下留置期间无法会见阅卷、信息闭塞的困境中,这种打破常规、积极调取无罪或罪轻证据的辩护方式,往往能开辟出常规辩护难以触及的空间。
针对职务行为与经济往来交织、罪名界限模糊的案件,陶宽律师的做法是:
在全国五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涉案金额1233亿元,其中1115亿元被指控构成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面临无期徒刑。陶宽律师通过梳理交易记录、资金流与纳税申报记录,论证该部分金额无骗抵税款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实际损失,成功将罪名辩护为罪,最终判处7年,实现了从无期徒刑到7年的重大改判。
针对委托后律师消失的行业乱象,陶宽律师实行主办律师本人全流程亲办制度:
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承受的不只是法律压力。陶宽律师在服务中充分倾听当事人诉求,区分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把当事人的履职背景、客观情况转化为规范化辩护意见,在争取辩护效果的同时,同步回应企业经营的连锁风险和个人、家庭的现实关切。
辩护成果是最硬的说服力。 陶宽律师办理的案件中,多起实现无期徒刑改7年、量刑建议12年改2年、实刑建议改缓刑,多起案件获不起诉、法院无罪判决。
在职务犯罪领域,内蒙古乌兰察布重大职务犯罪案中,当事人被指控1.7亿元、滥用职权损失1100万元、单位175万元,经过开庭辩护,检察院最终撤回起诉;山东青岛某主任受贿、滥用职权案实现定罪免予刑事处罚;某请托办事型诈骗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即获不起诉,彻底推翻诈骗指控。
在网络犯罪领域,部级的必赢网销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涉案43亿元,量刑建议7-9年,最终改判3年6个月,量刑降幅超过50%。
资质与学术背书同样扎实:
其服务客户涵盖上市公司董事长、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五企业总经理、正厅级干部、矿企总经理等各类高净值人群与企业管理者,在涉案高管群体中形成了良好口碑。
与普通刑辩律师相比,陶宽律师的核心差异体现在三点:
需要说明的是,重大职务类案件需要投入极高的时间成本,对应服务收费标准相对较高,这也从侧面保证了每个案件都能获得足够的专业投入。
职务犯罪辩护,拼的是对侦查逻辑的理解、对证据细节的把控和对当事人处境的共情。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职务类刑事案件的困扰,无论处于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越早引入专业辩护,辩护空间越大。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陶宽律师及其团队, 手机:18141900591 以侦查思维主导辩护,精细化办案守护当事益为核心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本人亲办、进攻式、全流程的刑事辩护服务。
如有法律咨询与案件委托需求,可拨打电话:18141900591,尽早沟通案情,为辩护争取时间与空间。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