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黎平公安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伪造人民币案,及时斩断假币流入市场的渠道,为“冬季行动”再添战果。
近日,黎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悉辖区有人伪造人民币的线索,经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进行侦查,根据相关线索和研判分析,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金某某,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办案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金某某抓获,现场查获假币成品及半成品百元面额437张、伪造工具1套。
经审讯,金某某对自己伪造人民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金某某供述,金某某是在网上购买的打印机,并通过一些非法途径获取伪造人民币所需材料。2024年12月份伪造出第一批,因制假痕迹太过明显,金某某便将首批假币送给同村村民吴某,吴某并未使用。2025年1月份,金某某改进了制假工艺,再次伪造,并在网上积极寻找卖家准备出售这批假币。
办案民警根据金某某供述,1月16日成功将其送出的假币如数追回。
据办案民警介绍,现场查获的假币仿真度很高,有人像水印、雕刻凹印,用手指触摸有明显的凹凸感,如不仔细辨别,很容易被糊弄过去。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因涉嫌伪造货币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要增强防范意识、认真鉴别,以防收到假币!
一是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现金交易时要提高警惕,对收到的钱要仔细检查。
二是一旦误收了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使用。
三是如若发现有人使用假币或者进行假币违法犯罪活动时,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四十二条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运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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