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从江县香猪产业办代理从江县城投公司与东朗乡22户香猪养殖农户正式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扶贫信贷合同,这是国开行扶贫信贷与该县签订首批发展香猪产业贷款合同。
日前,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开发测试中心主任张立文、评三局评审四处处长田金延到从江县就该县农业产业化香猪产业贷款有关工作进行考察,并达成有关项目合作。为积极落实项目贷款资金,让香猪养殖农户尽快受益。受委托,20日,该县香猪产业办到该乡做了香猪养殖技术培训及扶贫信贷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经对该乡30户提交国开行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审批通过了22户,涉及该乡7个行政村,共得到扶贫资金199.475万元,扶持养殖能繁母香猪505头,圈舍建设面积达3788平方米。
据介绍,此次项目实施完成,按每头香猪母猪年出栏仔猪15头计算,年可新增香猪出栏3000头以上,按每头产值300元计,每头利润100元左右,该批贷款发展的香猪年产值将实现90万元以上。(劳维 吴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