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未投保商险最高获赔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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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7-25 09:31:03  来源:青年报  
青年报讯 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随着事故救援、调查的逐渐开展,有关事故的赔偿也正在进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范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乘客也可以获得赔偿。 保...

 

    青年报讯  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随着事故救援、调查的逐渐开展,有关事故的赔偿也正在进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范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的乘客也可以获得赔偿。

    保险业内人士介绍说,不管有没有购买商业保险,火车票价本身已经包含了一部分保险费。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而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负有限额为15万元的赔偿责任,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2000元。

    依据上述法规,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不过,从实际操作中看,这个赔偿的上限并非不会突破。例如,2008年胶济铁路事故的赔偿标准就是20万元/人。

    浙江温州“7·23”动车事故发生后,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派出调查人员到温州当地各大医院走访排查,设点提供保险理赔咨询。目前涉及人员身份和人数正在统计中。记者从太平洋保险公司获悉,截至7月24日17时,太平保险已查明有11名客户在7.23动车事故中出险。目前,排查工作还在进行中。

    与此同时,浙江保监局已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时间下发文件要求各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工作。

    据浙江保监局介绍,温州保监分局全面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现场联络机制,及时了解投保客户信息,主动为客户启动理赔程序;二是建立绿色理赔机制,对于已经确认的理赔案件,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确保应赔尽赔、应赔快赔;三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服务电话等信息,并建立24小时理赔人员值班制度,确保客户在第一时间联络到保险公司。

【收藏】 责任编辑: 林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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