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时报 “5·12”汶川特大地震后的恢复重建,不仅是农房的重建、产业的重建,在这些“有形”重建的背后,是更为重要的“无形”重建。其中灾区信用体系建设,在推动金融支持灾后重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灾后重建经过3年努力取得决定性胜利之时,在总结重建成就与经验之时,我们也在思考,在过去的3年间,灾区信用体系建设是如何推动的?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殊工作,有着怎样的特点?就此,我们采访了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张远国。
记者:灾后3年重建中,在发挥金融支持的重要作用时,为什么启动了灾区信用体系建设,这一工作背后的动因是什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这一过程中坚持怎样的指导思想?
张远国:“5·12”汶川地震,让灾区信用环境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明显变化,特别是农户、农村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涉农金融机构的实物资产遭受严重破坏,生产经营和偿债履约能力急剧下降,信用风险迅速放大。为保证灾区群众生存生活条件、恢复基本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仅靠财政支持和社会捐助远远不够,还必须投入一定数量的信贷资金。如果在此过程中信用环境建设未能及时跟进甚至遭到破坏,势必给银行投入造成信心不足乃至埋下巨大的风险隐患,进而有可能延缓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以致削弱灾区经济社会步入正轨以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在灾后重建战役打响以后,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紧随其后,为实施灾后重建提供信用对接保证和资金投入保证。
由于灾区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于特定目的,是针对特殊时期、特殊环境、特殊群体、特殊要求开展的有别于其他地区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特殊工作,因此,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应该既要坚持法治理念,又要遵循道德规范,更要体现人文关怀,使灾区面貌的巨变与信用建设的硕果同步。
记者:信用体系建设是金融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那么对于灾区而言,这一体系建设是否具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张远国:灾害对信用机制的影响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农户等经济主体的农田、圈舍、林地、房屋、设备等生产资料和可供抵押资产遭到损毁,灾区的基础设施和经济秩序遭受严重破坏,从而大大降低了灾区经济主体的客观信用能力;其次是少数受灾群众存在的“等、靠、要、赖”思想与对失信现象的效仿心理相结合,进而在受灾地区产生出从众的放大和叠加效应,极大地削弱了灾区经济主体的主观守信意愿。
为了维护和巩固灾区信用机制,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同时从主客观层面,阻止或切断这种负面影响的传导途径。因此,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就应围绕着这个主要任务来展开。
当然,灾区信用体系建设与常态化信用体系建设具有一致的内涵,随着灾区重建任务的完成和特定时期产生的信用关系的终结以及灾区群众强烈的感恩意识的淡化而退出,必将归结到常态化的信用体系建设之中。同时,由于灾区信用体系建设是针对特殊时期、特殊环境、特殊群体、特殊要求而开展的,其外延和载体也必然体现出独具的特殊性,比如要探索以信用建设为支撑的灾区融资模式,打造与灾区恢复重建相匹配的金融资源配置格局,使信贷资金同财政资金、援助资金、捐助资金一起形成灾后重建的推动合力和资金保障。
记者:更具体地说,对于影响灾区信用的主客观两个层面,分别需要采取哪些措施进行信用体系建设?
张远国:针对第一个层面,需要大力增强灾区经济主体的客观信用能力:一是直接运用财政资金、社会捐赠物资及其他救济手段和帮扶措施来帮助灾区经济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的基本生存条件,增强受灾群众的经济实力和还款能力。二是运用“信用组合”方式间接增进灾区经济主体的信用能力和增强灾后发展振兴所需资金的供给能力,比如将政府信用加入到“征信+信贷”模式中,由政府协调整合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中介、社团组织等多方信用为灾区经济主体提供信用增级服务,利用政策担保、风险补偿、税收优惠等手段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控制保障,从而调动金融机构对灾后恢复重建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针对第二个层面,需要积极引导灾区经济主体增强主观守信意愿,要通过征信和金融知识宣传普及举措消除灾区群众对灾后重建有关政策的错误解读和媒体的错误导向,大力倡导“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理念,通过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信息共享机制来强化信用激励约束效果,通过运用信用户、信用村(镇)创建来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记者: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启动灾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这3年里,我们是如何推进这一工作的?
张远国:在灾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成都分行按照“政府主导、人行助推、各方参与”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大力维护和巩固灾区信用机制,力求为灾区全面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从地震发生后到2010年末,四川灾区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克服巨大困难并共同努力,为重灾区6市州百万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金融机构为灾区发放的农房重建贷款156.4亿元以及大量的涉农产业重建贷款的信息全部进入了征信系统,还推动地方政府牵头在灾区评定7.8万信用户、104个信用村、5个信用乡镇,并予以政策倾斜和重建资金的优先考虑。这些工作为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奠定了良好的信用基础,较好地维护了灾区信用环境,有效地促进了灾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归纳起来,四川灾区信用体系建设有三个显著特点:与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结合起来,与认真贯彻落实灾后重建金融扶持政策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
记者:回顾四川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刚才您归纳出三个特点,如何理解这三点,有什么具体经验或模式?
张远国:第一个特点,是与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结合起来。灾区信用体系建设就是为了确保灾区恢复重建任务的全面完成和规划的顺利实施而启动的,是为了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实现金融机构与受灾地区信用对接而启动的,以上动因和客观收效就理所当然地成为衡量和检验其工作成效的砝码和标准,那就是:使“灾前平稳-灾后重建-发展振兴”过程中的经济发展和信用建设链条联结递进并产生正向飞跃,实现以前者快速的发展水平为后者的守信能力提供保障、以后者牢固的守信意愿为前者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的良性互动愿景。所以,工作中要与时俱进,不断地调整和拓宽做好工作的思路和视野,不断地完善和丰富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和载体。
第二个特点,是与认真贯彻落实灾后重建金融扶持政策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灾后重建的各项金融扶持政策,是人民银行推动各方参与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立足点和重要抓手,因此伴随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一定要使各方切身感受到金融机构为受灾地区和群众恢复安定生活、走上发展道路给予的最大化支持和便利。
最后,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因此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应承接起灾区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短期任务,就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制定的为维护灾区稳定和受灾群众休养生息的“四不政策”,中长期目标就是在“政府主导、人行助推、各方参与,多方受益”的工作机制下,建设整合多部门资源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区域性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打造信息聚集和政策整合的长效平台和载体,为受灾地区农村经济体的快速成长,增强其自身诚实守信的内生动力,以及赢得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和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提供对接服务。记者 赵洋 别凌 通讯员 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