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为每月1100元,首次高于广东省制定的标准。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述信息,这是广州市充分发挥政府、职工和企业“三方协商机制”的成果。
3月17日,广东省公布调整该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通知,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定为1030元/月,根据通知里关于“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的规定,广州市在该标准的基础上做了适当上调。
广州上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08年4月,当时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从780元/月调整到860元/月,本次上调幅度达240元,调整后的标准增长了27.9%。“广州这一次调整之后的水平应该是处在比较高的位置的,应该算是一线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说。
广州市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卢穗焜表示,该方案经过多次讨论,是大多数企业比较能接受的标准。
“不可否认,部分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及低效益的企业会因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人工成本的增加而影响其生产经营,但通过提高最低工资,也可以利用工资这一经济杠杆促使他们加快转变生产经营模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及生产经营效益,发挥倒逼机制作用。”崔仁泉说。